本报1月22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庞尊玺) 岚山青年小高伙同他人一起编写“龙之谷”外挂游戏程序,涉嫌非法经营,侵犯他人著作权。1月16日,岚山公安分局岚山头派出所将小高抓获。 2013年4月,临沂警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李某等人在临沂临沭县一租住楼房内用自己购置的电脑,打款给程某,购买“龙之谷”外挂游戏程序,开办工作室进行非法经营,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权,涉案价值50余万元。后经侦查发现,“龙之谷”外挂游戏程序并非程某所写,而是程某从山东省日照市一名叫小高(化名)的人手中获得。 今年1月16日,岚山头派出所民警在对旅馆进行治安检查时,抓获一名网上逃犯小高。经了解,小高出生于1993年,是岚山区岚山头街道人,初中毕业后就学习了电脑编程,被身边人称为“天才”。平时,小高靠为一些企业、银行等单位编写应用程序赚钱。 2013年1月,小高多次与程某合作编写了“龙之谷”网络游戏的外挂程序,进行非法经营,涉案价值50余万元。 办案民警介绍,所谓外挂程序就是指某些人利用自己的电脑技术专门针对一个或多个网络游戏,通过改变网络游戏软件的部分程序,制作而成的作弊程序。用户利用外挂这种作弊手段可以轻易得到其他正常用户无法得到或必须通过长期运行程序才能得到的游戏效果。 外挂软件在给部分玩家带来刺激的同时也破坏了游戏规则,这类的外挂已经严重影响了游戏的公平性,致使其他玩家无法与使用外挂的玩家进行抗衡,于是越来越多的玩家离开了游戏,网络游戏的运营商也逐步丧失了市场。因此外挂软件损害了玩家的利益也损害了运营商的利益,从某种程度上说也破坏了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 “小高的这种行为属于通过非法手段牟利,已经涉嫌非法经营。”办案民警说。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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