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通报三起清明节公车私用
2014年04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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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4月12日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刘德凤) 12日,济宁市纪委对三起在清明假期公车私用等案件进行点名曝光,其中包括在风景区公车私用,以及在饭店门口违规停放公车等情况。
  从清明假期第一天4月5日开始,济宁市纪委组成三个专门的暗访小组,与新闻媒体和群众评议团代表一起,对清明假期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了督查暗访。
  为了正风肃纪,济宁市纪委作风办对违纪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将监督暗访中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4月5日16:16,在太白湖发现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车辆(鲁HH6765)公车私用;4月6日10:00,在吴泰闸路与火炬路交叉口发现市信访局车辆(鲁H0007H)公车私用;4月5日13:30,市运河文化研究会车辆(鲁HC9000)违规停放在南阳湖农场半亩园饭店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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