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执法队员被行拘十天
2014年04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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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4日讯 4月9日,宁津县处罚一起因开业宣传车辆被查处而殴打城管执法队员的事件,在该县公安部门迅速介入、及时调查取证后,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并将其录入诚信宁津黑名单。
  据了解,3月30日,该县城管执法队员曹某、刘某在执法巡查过程中发现一个宣传车队,两执法队员按规定向该车队的负责人出示执法证后,要求其拿出审批手续。待曹某打电话与城管执法大队内勤人员进行核实时,该车队的负责人以耽误其宣传为由,对执法队员曹某拳脚相加持续5分钟左右,与其一起开车宣传的其他几个人对其行为未进行阻止。曹某按工作规范多次对张某劝解并提出警告,期间未出手还击。张某的行为当场导致曹某左脸淤青、左眼角充血鼓包、腿上多处淤青,曹某拨打110报案。与曹某一同执法的刘某对张某殴打城管执法队员的行为进行了全程录像取证,为公安部门执法办案提供了证据。公安部门在经过11天的调查取证后,于4月9日做出相应处罚决定。  (尹会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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