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公章想混过年审关
偷鸡不成反蚀米,违章车主被处罚
2014年04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枣庄4月14日讯(记者 贾晓雪 通讯员 张松 殷允阔) 近日,一货车司机因营运证到期未年审,便私自找人花钱加盖伪造年审章,试图逃过执法人员的检查,结果因伪造营运证件被处罚。
  11日,薛城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在检查鲁D-33XXX货车时发现该车的营运证有伪造的嫌疑。执法人员向车主询问,车主镇定自若的表示,该证肯定是真的,不信可以到他们当地的运管部门去查。执法人员马上向当地的运管部门查询,通过查询营运证号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证件号码都是对的。但执法人员在营运证年审日期上发现有差错,证件上年审日期有效期至2013年10月17日,经查询运管部门,实际年审有效期至2012年9月30日,该证件为变造证件。在事实面前,车主终于道出了实情,原来,这位车主的道路运输证到期未年审,看到路边的小广告便花钱加盖了伪造年审章,本想拿来蒙混过关,没想到却因此事受到伪造营运证的处罚。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及《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认定其违章行为属于情节与危害后果特别严重,给予车主罚款的行政处罚。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