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判案谁负责,审判长很“紧张”
平阴法院试水合议庭负责制近半年,审判效率提高
2014年04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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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阴法院为每个合议庭专门开辟了“合议室”,要求合议庭成员的意见及依据“全程留痕”,而不能简单地说“同意”或“不同意”。
  图为平阴法院出台的“以审判长为核心的合议庭负责制”改革试行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定。
     16日上午一上班,琢磨着前一天签发的一份裁判文书表述上有点瑕疵,济南市平阴县法院家事合议庭审判长夏民抓紧通知同事,先别向当事人送达。
  夏民之所以这么“紧张”,因为合议庭要对裁判结果负责。去年12月,济南市平阴法院启动审判长为核心的合议庭负责制,进行司法去行政化尝试,成为我省首个试水这一制度的法院。如今,这一制度已经试行5个月,16日,记者再次前往平阴法院,探访新制度施行情况,了解其间积累的经验和遇到的新问题。

  文/片 本报记者 马云云 通讯员 韩鹏华                                      
效率>> 案件审判周期缩短了18天
  夏民已经适应了新的工作方式。每天她来到单位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关注合议庭每个人的审判情况,处理裁判文书等等,“神经紧绷”,她说。
  夏民有双重身份:家事合议庭审判长和民三庭庭长,传统看来,“庭长”这个身份似乎更引人关注,但现在对她来说,“审判长”这个身份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平阴法院启动审判长为核心的合议庭负责制后,打破了原有的庭室设置,成立了14个专业合议庭,从具有三年以上审判经验的法官中,选任了14名审判长。各合议庭按照“123”模式进行人员配置,即由一名审判长、两名审判员、三名审判辅助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组成。
  在这样的框架下,夏民的审判长身份被强化。新制度要求由合议庭依法独立对案件进行审判,审判长在合议庭中居核心地位,起主导作用,“审判长的中心工作就是带领合议庭这个小团队搞好审判”。
  以前,法官判案要向庭长、专职审委、分管院长甚至院长层层汇报,难免受到外来干预,还由于“审的不判,判的不审”,出了问题也不知道找谁。
  “这是权力的重新配置。”平阴法院院长李忠林说,原来权力是分散的,现在院领导放权了,权力向下集中。但他强调,与此同时,法官要承担的责任也集中了。
  “放权重在明责,权责一致”,也就是说,合议庭有了独立审判的权力,同时就应当承担审判责任。李忠林表示,这是对公正廉洁处理案件的追求。
  该院民事合同合议庭审判长杨洪刚同时是园区法庭庭长,他说,庭里的管理职能在弱化,“原来庭长什么都要管,比如修车、加油,现在都是办公室统一来管,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对我们的解放。”
  李忠林透露,现在90%以上的案件实现了由合议庭独立研究、决定,审判长独立签发文书。
  审判环节缩短,审判效率自然有所提高。据统计,实行这一制度后,案件审判周期同比缩短了18天。

压力>> 领导只给意见,决策还要靠自己
  “责任重了,压力大了”,16日,平阴法院数位法官向记者表示,这是目前最明显的感受。
  “以前总觉得后面还有人为自己把关,现在没了,法官的责任心普遍提高,最直观的表现就是压力大。”平阴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兼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刘文君说。
  对此,杨洪刚很有感触,他说,原来拿不准的东西向分管院长请示,现在即便请示也只是给一些参考性的意见,决策还得合议庭来做,责任也是自己的。
  “案件质量的责任都落在了合议庭身上,事务很多,不得不经常在周六加班。”该院孔村综合合议庭审判长朱斌说。
  为了给审判人员提供审判保障,目前平阴法院对法警、书记员进行分级管理,根据能力将其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并制定相应的薪酬标准,促使他们提高能力。
  “这一点其实很重要,比如一个庭审一个小时就能结束,但如果书记员能力跟不上,就要等他,就要延长庭审时间。”夏民说。

尴尬>> 去行政化不彻底,对外还得自称庭长
  不过,由于大的体制尚未改变,审判长很难完全从行政性事务中解脱出来。
  “改革还不彻底。”刘文君说,目前的14名审判长中,有12人兼具庭长身份,他们需要做的行政性事务并没有明显减少,比如一些和审判业务关系不大的会议还得照常参加。
  “行政性事务占去了精力的三分之一,只有另外三分之二在案子上。”多位审判长向记者表示,夏民认为,行政性事务能缩减到“占五分之一的比例比较合适”。“而像占去了审判员相当大精力的送达、保全等程序性事务也应该剥离出去”。杨洪刚说。
  行政化的影子还反映在法官待遇上。在法院系统,庭长、院长是领导职务,对应的是行政级别,按照现行制度设计,如果想有好的发展,合议庭成员一般要从审判员做到副庭长、庭长,再到副院长、院长一路晋升上来。而在14名审判长中,有2人不是庭长,他们是法院内部任命的,虽然行使审判长的权力,但将来面临晋升时可能陷入尴尬的境地。
  而法官的待遇与行政级别挂钩,并且工资由财政安排,加上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刘文君表示,这非常不利于调动法官的积极性,“一些法院工作人员不愿到一线办案,这不是个好现象,相关法律法规、大的政策背景不改变,这个矛盾还很难改变。”
  实际上,现在外界对“审判长”这一身份也缺乏认同,以至于这些法官虽然对内互称审判长,但对外还自称庭长。“外人还停留在对行政级别的认识上。”一位审判长说。

保障>> 物质激励,让法官从琐碎事务中脱离出来
  针对目前发现的问题,平阴法院正在着手研究新的对策。
  李忠林表示,下一步将对法官队伍的职业化保障进行探索,提高法官的经济保障和职业尊荣感,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进入法官队伍。比如尝试建立廉洁保证金制度,考虑根据权力轻重、所承担的风险程度,对法官进行分类,相应设立不同的廉洁保证金。一方面对法官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形成激励。
  此外,将探索减少审判长要承担的琐碎事务,把程序性事务剥离出来,通过增加人员力量、信息化平台等形式,分担法官工作。
  他特别提到,受编制所限,目前法院的审判辅助人员多为聘用制,下一步将探索辅助人员的配置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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