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意见
定价属于市场行为收费按年龄或更合适
2014年04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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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舜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友震称,根据现行法律规章条例,儿童身高优惠仅仅在运输行业有明确规定。“饮食业与运输业不同,饮食业属于个人市场行为,不带有公共性质,政府层面不能干预正常市场行为。”
  据悉,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但优惠内容没有明文规定,更何况餐饮行业与上述的这些公共教育场所有所区别,餐饮属于个人消费。”李友震说。
  根据国家卫生部公布的全国第四次儿童体格调查结果显示,中国儿童在30年间平均身高增长了6厘米。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王忠武认为,随着国人的体质不断增强,儿童的平均身高还会继续增长,“儿童的相关优惠标准应当随着这些及时变化。”
  在王忠武看来,以身高来制定优惠虽然简单、易于操作,但科学性值得怀疑。“身高与年龄没有必然关系。从照顾未成年人的角度看,以年龄作为优惠标准或许更为科学。”王忠武说。
  对于自助餐企业儿童优惠标准的不统一,济南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儿童优惠是属于自助餐厅的自主行为。现在餐饮行业的价格是完全放开的,政府无权干预。“关于儿童的优惠政策属于每个饭店的自营行为。”该工作人员说。
  “现在济南市饮食业协会只能提倡各大自助餐厅尽量为儿童提供优惠。”孟庆勇说。他认为,目前餐饮业很多饭店都有些急功近利,自助餐按人头收费并不利于饭店的“长远”利益。“小孩子根本吃不了,只是去活跃就餐气氛,而饭店还收费,会损失一部分客源。”孟庆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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