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山东省实验中学签署合作办学协议
滨州实验中学首招4个班200人
2014年04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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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和民(右)和王品木(左)分别代表甲、乙双方在友好合作办学框架协议书上签字。
     本报4月16日讯(通讯员 赵清华 吕立春 记者 王晓霜) 15日下午,滨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山东省实验中学签署合作办学协议。这标志着滨州实验中学正式成立,并于今年秋季开始面向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滨城区和市直初中学校招收新生,共招4个班200个学生。
  15日下午,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姚和民,济南市教育局副局长、山东省实验中学校长王品木分别代表甲、乙双方在友好合作办学框架协议书上签字,标志着滨州实验中学(开发区高中)正式牵手省内一流名校,借鉴先进管理经验,开启国家级开发区独立创办高中教育的序幕。
  滨州市委常委、副市长祁维华强调,开发区与省实验中学签署合作办学协议,是开发区乃至滨州市教育发展上的里程碑。市委、市政府将大力支持合作办学举措,为深入实施合作办学打造一流的环境服务平台。
  姚和民在讲话中指出,滨州市前期经过充分调研论证,确定新校建设选址在长江五路、六路之间,渤海二十一路以东,拟由清华大学对学校进行规划设计,确保学校规划层次高、发展空间足、设计理念新,体现庄重、大气、现代的校园风格。“开工前的项目审批、公开招投标正在加紧筹备,力争尽快开工建设,确保第二届学生在新校上课”。姚和民表示,在招生计划方面,首届4个班200人,面向开发区、高新区、滨城区和市直初中学校招收新生,生源质量有保障。同时,虚心向省实验中学学习请教,严格履行协议约定,集全区之力支持学校发展,努力打造全市一流高中品牌。
  王品木指出,双方合作办学构筑了双方全面发展的平台,滨州实验中学的创建办学,体现了政府主导、部门统筹、多方用力的办学格局,将是推动开发区乃至滨州教育升级爬坡的强力引擎。山东省实验中学将履行约定,积极扶持滨州实验中学发展,针对学校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输出先进管理模式和育人理念,在两校之间的管理干部交流、新教师培训、骨干人才提升、课程改革探索、教育科研兴校、德育管理优化等方面做出省实验中学应尽的责任,在全方位、多层次、高起点上实施深度合作,推动合作办学结出丰硕的成果。
  滨州市教育局局长高中兴表示,滨州实验中学隶属开发区,但发展影响滨州教育全局,建好、办好滨州实验中学将会加快形成城区高中阶段教育良性竞争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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