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民间资本,要让它们有利可图
十余条高速路转让收费权无人接手
2014年04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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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宋磊

  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近年来已经作为明确的政策导向被反复强调。但是对于许多民营企业来说,如果没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没有强大的背景支持,恐怕也很难在基建领域“分得一杯羹”。
  像本期封面文章提到的广州胜洲投资有限公司,其背后的股东就有着强大的背景和资源,其公司股东由多家具有实力的国内民企、军工装备企业以及个人投资者共同出资组成。胜洲的主要股东之一徐增平,是香港创律集团董事局主席和全国政协委员,他就是曾经斥资2000万美元,将乌克兰退役航母“瓦良格号”买回国的商人。
  王强说,母公司的强大经济实力和背景,是他们能够在山东成功中标文莱高速和岚山至罗庄高速这两条高速公路的强力支撑。“这两条高速公路都是主线的断头路,连接了多个地市以及港口,我们对建成后的收益很有信心。”
  那么,对于我省推出的十几条高速公路收费权益转让项目,民企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据了解,2013年,我省推出青兰高速青岛至莱芜段、荣乌高速烟台至新河段等十余条高速公路的收费权益转让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但至今无一家公司接手。
  以青兰高速青岛至莱芜段为例,这是继原有的济青高速公路之后,山东内地沟通胶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的又一条重要大通道,被称为“济青高速南线”。据了解,青兰高速青岛至莱芜段总投资额约106.6亿元人民币,项目于2007年12月17日批准收费。2010年、2011年、2012年平均日交通量分别为9236辆、10440辆、13201辆。
  但是由于济青高速南线途经的地区大部分属于欠发达地区,南线偏离了淄博和潍坊这两个济青之间重要的城市,与胶东半岛烟台、威海等城市的联系也不如济青北线便捷,车流量较少,分流的仅仅是往来青岛、济南两头的车辆,而对于到潍坊、淄博以及胶东半岛地区的车辆基本上起不到分流作用,走南线就绕远了。
  一家民营企业的资本负责人告诉记者,像济青南线这条高速,车流量这么少,如果投标获得收费权益,收回投资遥遥无期。
  王强建议,要把民间资本激发出来,国家让出一部分有诱惑力有经济收益的,而不是“烫手山芋”。“对于收益艰难的项目可以推出来,但一定要让人看到光明。哪怕利薄点,也得让人有利可图。”王强认为,政府应该想办法对那些回报率不高的项目进行相应补贴,以发挥其社会功能和经济功能,维持其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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