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订立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2014年07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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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简介
  郭斌,山东兆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代理商事、海事、金融证券业务。
  【读者咨询】
  我儿子初中没上完就辍学打工,17周岁时与别人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后来因故毁约,现在他还未成年,对方让他按合同中约定的金额赔偿。这份合同有效吗,他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吗?
  【律师答疑】
  你儿子与他人订立合同时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据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因此,一般情况下,你儿子与他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归于无效。
  另外,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根据该条规定,符合上述条件的合同应该有效。如果合同有效,一旦违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报记者 王裕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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