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时空的两张旧锅票
2014年07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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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光禄

  在蓬莱城东小皂社区宁金桓老人家里,笔者见到两张清代《场盐锅牌》,那皱褶、泛黄并有部分破损的薄纸,以及规整端庄的墨字、朱红的方形印章,给人一种时空穿越的感觉,像在无声地讲述177年前宁氏先人临海煎盐的往事,同时也打开了一段尘封已久、关于蓬莱盐业发展沿革的沧桑历史。
  宁金桓今年79岁,是土生土长的小皂人,此前曾担任过村委治保主任。他告诉笔者,所珍存的这两张《场盐锅牌》俗称锅票,是清朝私人煎盐的一种合法手续,相当于今天的营业执照,由先祖流传至今历经近200年的风雨岁月。随着老人如数家珍的讲述,我基本理清了其先祖煎盐的历史脉络:明朝万历年间,以煎盐为业的宁氏先人移民至蓬莱落户小皂,繁衍生息,世代相传,被称作灶户(后嫌不雅改为皂户,所在村庄也由小灶变为小皂)。道光十六年(1836年)朝廷重新颁发锅票,允许宁家继续从事煎盐行当。民国十九年(1930年)时任政府审验确认了锅票的效力,直至1942年5月全面实行盐专卖制度,锅票才正式废止。
  老人家小心地展开有些破损残缺的两张锅票,但见20厘米见方、帛一样松软的纸张上,斑驳的字迹依稀可辨。文字载明煎盐锅户姓名、盐场坐落和四至,以及盐锅的数量,明确“为杜私煎,以修账册稽查”(不许无证从业,要建立台账备查),要求“张挂盐铺门楣”(亮证上墙)。颁证时间为道光十六年十月十九日,并盖有经办人和场押(官方印章)的红色印章,两证为同一天发放,分别编号“西字第壹号”、“西字第贰号”,锅户及皂长均为一人,分别是宁子厚、宁子鹏。其中,在壹号即宁子厚的锅票证上,“民国十九年七月二十三日”的墨字上还赫然盖有大红的印章,内嵌“烟台地方公产清理处驻蓬办事处验讫”字样。“这验讫,过去误传为作废,实际上是民国政府延袭清代盐制、重新确认从事锅盐经营的资格。”宁金桓惋惜的语气中又隐含着一种深沉的感慨。“其实那煎盐是特别辛苦的活计,要经过担卤(挑海水)、池场蒸发、刮土淋卤、锅丿燃薪煎炼等多种程序,消耗体力大,工作环境差,获得效益低,劳动所得实际只能勉强糊口……”白头灶户低草房,六月煎盐烈火旁。走出门前炎日里,偷闲一刻是乘凉—清代诗人吴嘉纪的这首《煎盐绝句》,生动而准确地描画了煎盐人的艰辛。
  据2012版《蓬莱市志》记载,早在夏朝时蓬莱就出现晒盐业,汉代沿海百姓取海水以青铜盐锅熬制食盐,此后的南北朝东魏时代、唐代都有官方兴办煮盐工坊制盐供军需或运至内地。北宋开始,官府开始规范管理,当时的政策是官方专卖,经许可的灶户所产之盐只能低价卖给官方,而官方高价卖出,以致当地百姓吃不起盐,灶户也逐渐破产逃亡。苏东坡于宋神宗元丰八年(1085)调往登州任职,他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向朝廷呈奏了《乞罢登州榷盐状》,对盐政弊端进行了剖析并提出改革建议,即让灶户煎盐直接卖给百姓,官方仅从中收税。奏状得到了朝廷批准,蓬莱沿海灶户重操旧业,从此生活安顿,这种惠民政策在登州沿海一带一直沿用到清末。
  有关资料显示,从元代开始,官方于登州的福山县北五里设登宁盐场,负责管理包括蓬莱在内灶户的盐业加工及经营。清朝道光十二年(1832年),登宁盐场裁归西繇(今莱州西由)盐场。道光十九年(1839年),蓬莱大皂(今大皂孙家村)、小皂分别设有不同规格、用以煮盐的小盐锅(宽三尺五寸、深三寸五分)12口、大盐锅(宽四尺九寸至五尺二寸、深六寸)6口。1930年民国政府检验清代颁发的盐锅牌(即锅票),锅票一直延用至1942年的盐政专卖改制前仍然有效。
  关于盐税,2012版《蓬莱市志》记载,自西周开始创办盐税制,蓬莱晒盐、煮盐的灶户开始纳税,此后官方专卖与官方收税交替更迭,代有变化,并无定制。宁金桓先祖宁子厚、宁子鹏所在的清道光十二年(1832年)开始,官方于每年春秋两季征税,大皂的小盐锅每锅兑大钱250文,小皂的大盐锅每锅兑大钱500文。这些盐税由福山东南场征收,交送划莱州西由场。到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除照征正、杂税外,按原有票额每票加征盐税1两,一并摊入地丁征收。仅盐税一项,蓬莱每年加征白银712两,足可见灶户经营之难、课税之重。
  至此,我由衷地感谢宁金桓老人,正是他的珍贵藏品,为皂户煎盐的史实提供了有效的实物佐证,也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封建社会劳动人民生存的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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