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周1786辆黄标车驶入禁行区
交警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辆查处一辆
2014年08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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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5日讯(记者 孙秀峰 通讯员 王玉强) 市建成区内南外环至北外环,东外环至西外环(不含四环路)全路段实行“黄标车”禁止通行。但近两周时间以来,共有1786辆黄标车违反规定在禁行区内行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依据《滨州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到2014年11月底前,全市所有县(区)城区和高速公路禁止黄标车通行,2015年底前全市禁行黄标车。
  为鼓励群众提前自愿淘汰黄标车,滨州市制定了《滨州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工作实施细则》,规定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实行时间已从2013年10月1日起实行,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此后不再补贴。具体根据淘汰黄标车的车型和使用年限,区分4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贴,补贴标准最高的重型载货车、大型载客车为1.8万元每辆,最低的微型载货车、微型载客车为0.2万元每辆。为鼓励早淘汰、快淘汰,第三时段按补贴标准的90%执行,第四时段按补贴标准的80%执行。目前,已进入第三个时段,到明年起将降低至80%。
  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制定了集中治理黄标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全市交警部门加大对黄标车交通违法的严查严处力度,对于黄标车违法驶入限行区域的,一律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指示标志”处罚,给予驾驶人罚款200元,记3分处理。同时,定期把环保部门提供的黄标车、无标车的车辆信息录入机动车查缉布控系统,强化检查对比,依托城区交通出入卡口和监控设备,对违法行驶的黄标车进行抓拍、取证,发现一辆查处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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