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部门启动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整治
“五毛食品”没来路不能卖
2014年10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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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7日讯(记者 王皇 实习生 柳聪 马丽林) 17日,记者从济南市食药监局有关会议上获悉,济南市食品药品系统已启动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本月底前全市小食品作坊、小食品店和小餐饮这些“三小”单位将全部纳入监管范围达到食品安全要求。
  “不喊口号,实事就是,不允许弄虚作假,发现问题严肃问责。要以此为契机重塑食药部门形象。”济南市食药监局局长孙法星说。近日,济南市食药监局启动了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目前,学校周边几乎都有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销售。”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刘金宏说。
  对此,学校周边“三小”单位必须公示内容齐全,要张贴食品安全承诺书和明白纸、监督员名单。同时,严格索证索票制度,清除过期和三无食品。“五毛食品”必须确定来路,无法确定不能经营。学校周边多是中心城区、城市主干道,按规定不允许存在食品摊贩、不能发证,但目前确实存在大量食品摊贩占道经营,有关部门将在定区域、定时间、定人员的前提下纳入管理。同时,对不符合规定的进行处罚和关停。
  据介绍,食药部门将重新对全市“三小”单位进行摸底排查、建档等一系列工作,工作重心由前厅转向后厨。对尚未发放许可证件的,责令停业,限期整改提升,达到条件后,按规定发放许可证件,达不到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10月底前,将全部“三小”单位纳入许可范围,相关证照公示齐全。
  对一直存在的流动摊贩问题,此次会议明确要把流动摊贩食品安全纳入监管,要求各区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根据今年5月市食安办发布的《关于加强食品摊贩监督管理的意见》,各县(市)区、高新区管委会将对食品摊贩进行管理,划定经营区域、限定经营范围实行登记管理。城市主干道、广场等公共区域为绝对禁止区域,对不符合经营标准的,应要求整改,整改不达标的取消其经营资格。有违法行为的,应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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