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法提上日程
2014年10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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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废除劳教制度后,社区矫正引发更多关注。此次决定提到制定社区矫正法,为这一制度的法治化提了速。
  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执行研究员刘山鹰指出,社区矫正制度和劳动教养制度是两种性质不同的制度。社区矫正的对象是罪犯,是在社区服刑;而劳教是一种行政处罚。
  “两者的共同点是惩罚都是轻度的,当然,劳教此前有被滥用的情形发生。”刘山鹰说,正因如此,社区矫正在某种程度上被看作劳教的替代惩罚。
  到2013年11月底,各地现有社区服刑人员66.7万人。     本报记者 高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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