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拖不决”首提追责
2014年10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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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钢      
  决定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表示,在重大决策追责方面,“久拖不决”是第一次提出。这主要是针对决策过程中的不作为情况。决策机关应及时作决策却拖延不作,引发小事拖大,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严重的国家经济利益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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