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检察院成立首家新媒体工作室
2014年10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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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福山区检察院成立了烟台市检察机关首家新媒体工作室,工作室主要承担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新闻发布、检查宣告等6项职能。
  据悉,新媒体工作室人员编制为5人,主要由政治素质高、文字功底深厚,熟练掌握微博、博客、微信、QQ等信息交流技术手段的年轻干警组成,还将专门引进一名掌握视频制作、视频特效、摄像、后期剪辑及配音的专业人才。
  新媒体工作室主要承担六项职能:1、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新闻发布、检察宣告。2、微博、博客、微信的编发。3、检察手机报的编发。4、案件的回访评议。5、与区电视台联合,定期制作、播出有关检察工作的报道。6、涉检舆情信息的监测、应急处置和舆论引导。
  本报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柳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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