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假释不用跑腿去监狱开庭
青岛中院全省首创远程视频审理减刑假释案,提高效率扩大旁听
2014年10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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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8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林英峰) 日前,青岛中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开庭审理了12起减刑案件,进一步提高减刑假释案件的办案效率。据悉,这在山东省尚属首例。
  开庭时,两名法官与一名人民陪审员端坐在青岛中院第20法庭审判台上,合议庭对面墙上的投影画面显示青岛北墅监狱内的法庭,12名提请减刑的罪犯接受审判长实时讯问。庭审中,监狱管教人员在青岛北墅监狱内的法庭宣读了减刑建议书,出示了罪犯奖励审批表、罪犯评审鉴定表、罪犯计分考核统计表,说明被提请罪犯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学习和劳动,多次获得表扬奖励,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的法定条件。随后,罪犯本人回答了合议庭的讯问并做了陈述。最后,检察院出庭人员在北墅监狱内所设的法庭发表了意见,同意监狱提请对12名罪犯分别减刑的建议。
  通过远程视频系统,法官对被提请减刑罪犯的基本情况、所犯罪行、宣判机关、执行机关及服刑期间表现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书记员在法院审判庭内进行记录,在监狱法庭内同步打印出书面笔录交由出庭人员签字确认。整个庭审过程图像清晰,信号流畅,庭审效果良好。
  据介绍,以往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采取监狱报书面材料、法院书面审理、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前往监狱开庭审理的方式进行。这样无论是法院还是监狱都要花费很多时间在路途上,较大地制约了办案效率。同时,受监狱管理严格等条件限制,减刑假释案件庭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不高,只有少数人大代表或其他人员能够旁听。
  为此,青岛法院建立“远程视频科技法庭”,除进一步提高减刑假释案件的办案效率,提高减刑假释案件的开庭、提讯率,还为减刑假释案件的司法公正提供可保障。今后青岛地区的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可以像普通刑事、民事案件一样为群众旁听提供条件,突破了以往由于在监狱内开庭群众无法旁听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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