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后竣工建筑明年完成计量改造
2014年11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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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3年11月淄博市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供热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2007年10月1日以后竣工但未安装供热计量系统或已安装但达不到标准的建筑,责令原开发建设单位限期整改、补交费用,由供热企业组织采购安装到位,并负责后期维修、养护、更换,此项工作要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    本报记者 唐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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