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处理适用区域
2014年12月0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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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区域为,张店南京路(鲁泰大道至昌国路)以东,昌国路(南京路至张南路)以北,张南路(昌国路至杏园路)以西,杏园路(西二路至东四路)以北,东四路(杏园路至华光路)以西,华光路(东四路至金晶大道)以南,金晶大道(华光路至鲁泰大道)以西,鲁泰大道(金晶大道至南京路)以南区域内。
适用时段为7:00-9:00;17:00-19:00。
本报记者 谭文佳
若存争议 如何处理
撤离第一现场后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有异议的:保险公司应指导出险客户报警,由交通警察到达第二现场进行责任认定。
第一现场撤离后,一方当事人为逃避赔偿责任未在第二现场等候,不按约定配合处理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立案处理。
当事人按规定撤离现场后,保险公司如不积极履行赔付责任,当事人可向淄博市保险行业协会举报(电话:0533-3583915),保险行业协会应积极协调处理,对于拒不履行赔付责任的保险公司可向社会曝光。 本报记者 谭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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