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濛初的“市场经济论”
2014年12月0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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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胜(公务员)
《二刻拍案惊奇》由明末凌濛初编著,1632年成书刊行。卷一《进香客莽看金刚经 出狱僧巧完法会分》中有段话,对市场和政府在经济管理中的作用进行了精妙论述。
嘉靖四十三年,吴中大水,田禾淹尽,寸草不生,米价猛涨,官府严控米价,各处禁粜闭籴,外地的米更加不往吴中运输了。凌濛初分析说,其实凡是年荒米贵的年份,官府只要“静听民情,不去生事”,少不了会有一些有本钱的商人,为赚价差,从外地价低的地方贩米来卖,有一些家中有屯米的财主,“贪那贵价”,也会把家里囤积的米拿出来销售,这样市场的米就会越来越充足,价格也就渐渐降下来了。这个道理其实是很简单的,偏偏那些“不识时务执拗的腐儒做了官府”,一遇到荒年,就禁止米买卖,怕本地米外流,却不明白,一旦禁止市场交易,就有本地的一些混混儿浑水摸鱼,一遇到本地交易,就以犯禁之名抓到官府,受到责罚。这样一来,家中有米的怕惹祸上身,再加上不让贵卖,无大利润,就闭仓自守;那些贩米的商贩,见无利可图,也就没有了贩米的念头,造成市面上米越来越少,价格自然水涨船高。
老百姓不明白,当官的也抱怨,既已采取了严厉封闭控价的措施,却米不见多,价格不见降,只能自我安慰说,遇到这样的荒年,谁也没有办法解决!却不知道,官府越是“行荒政,反致越荒的”。
凌濛初的此段论述,恰恰道出了市场经济的内涵所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价格是主要调节手段;政府应实行“无为而治”,减少对市场的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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