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法援条例不断完善
2015年01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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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梦人:韩英选(滨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记录人:本报记者 王领娣

  我从2002年1月份在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至今已有13年,亲身经历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历程。
  记得2002年时,好多人还不知道有法律援助这一说法,更不知道有这一职能机构,多数来寻求法律援助的人是因为想打官司但交不起律师代理费,才被介绍到法律援助中心,滨州市一年才受理百十件法律援助案件,涉及赡养、抚养和劳动报酬等,由于政府给予律师的办案补贴不高,律师的办案积极性也不高。
  随着法律宣传的增多,寻求法律援助的人数明显上升,这几年的案件数平均每年增长20%。现在,滨州市一年的法律援助案件有3000多件。
  我们法律援助中心近几年一直在滨州市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月”活动,从中发现,老年人普遍关注的遗产继承、老年人养老金及社保低保待遇等方面的问题占咨询总数的70%。记得在经济开发区开展活动时,现场就受理了3件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这样的事情如果发生在以前,老人或许就默默承受了,如今,他们的维权意识增强了,我们也能感受到自己工作的成果和国家法治进程的进步。
  谈到对以后的期待,我觉得现在实行的《法律援助条例》已有多年,希望能根据时代的变化,不断补充和完善这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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