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18家网商月底前亮证经营
注册并在网站主页公开营业执照,同时公开各项交易规则
2015年01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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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2日讯(记者 刘晓 通讯员 崔岫岩 徐海峰) 22日,市工商局召开全市网络交易平台贯彻《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会议,要求全市18家网络交易(经营)平台严格履行12项法定义务,落实3项整改措施。1月底前,必须注册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主页醒目位置公开。
  3项整改措施包括,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注册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督促入驻网商(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公开经营主体信息;第三方交易平台建立平台内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等管理制度;第三方交易平台将其各项交易规则、管理制度在其网站公示,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等。
  据悉,《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于去年3月15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对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经营网店需要实名认证以及消费者维权细化措施等方面有了细化的补充性规定。随着消费者网购消费习惯的形成,新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细化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各项保护措施,整个交易过程将变得更加透明和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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