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病死猪79头销售额达14余万
2015年03月0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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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以来,李某、齐某夫妇多次从博兴县陈户镇、吕艺镇、纯化镇庞家镇等地收购生猪。
有多人证实,他们曾将家中不知道什么原因突然死亡的死猪卖给李某,李某还在村内的墙上用粉笔留下联系电话。
查明,收购病死猪、死因不明的生猪共计79头,他们在家中将收购的生猪私自屠宰后,将未经检疫的猪头对外销售到包子铺、快餐店、超市等,其中出售到店子镇某蒸包铺的数量最大,为15000余斤。至案发时,销售总额共计142320余元。
经审理,博兴县人民法院以李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齐某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本报记者 王领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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