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对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设立评估标准,分为ABCD四等级
D级民办学校将被停止招生
2015年03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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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凤仪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将分为ABCD四个等级,被评为D级的民办学校将被停止招生,进行整顿达到C级方可招生。近日,菏泽市教育局出台了《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菏泽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这意味着菏泽市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有了具体的评估标准。
评估分为四个等级
  根据《方案》规定,评估指标体系分为办学思想、制度建设、办学行为、德育工作、教学工作、办学成效等6个A级指标,19个B级指标,42个C级指标,以及一个附加项。其中办学思想80分、制度建设140分、办学行为160分、德育工作220分、教学工作200分、办学成效200分,总分共计1000分,另外学校示范作用作为附加项分值为50分。
  根据评估得分设A、B、C、D四个等级,其中总分达到900分以上的可认定为A等,总分在750-899分之间的可认定为B等,总分在600-749分之间的可认定为C等,总分在599分以下的认定为D等。 
  其中,已被授予“省级规范化学校”称号的学校可直接认定为A级。已被授予“市级规范化学校”称号的学校可直接认定为B级,也可按正常程序申请评估。学校管理水平被县区评估认定为B级以上等级且办学条件达到标准化的学校可按规定程序申报市级以上规范化学校。
D级民办学校停止招生
  “被认定为D级的公办学校校长,建议进行调整;被认定为D级的民办学校停止招生并进行整改,整改达到C级以上方可恢复招生。”该负责人表示,初中学校评估结果作为高中招生指标生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
  同时,《方案》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评估结果作为学校问责、干部考核和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评估情况进行年度统计和总结,并向市教育局报告年度进展情况。
  评估程序包括成立评估组,提前向学校发出评估通知并向社会公示。接受审核学校自评报告,通过实地查看、访谈座谈、听课测试等方式,听取教师、学生和记者意见,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评估结束听取学校说明申辩;教育部门发布评估意见书。
评估实行动态管理
  “一个学校的管理水平是浮动的,有可能提升也有可能退步,根据这种情况,《方案》确定对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动态管理。”据介绍,市教育局统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评估检查工作,对县区、学校评估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对各县区评估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专项抽查,总结推广经验并通报评估检查情况;负责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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