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责任保险为食品安全护航
2015年03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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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特色服务40
  作为我国第一家专业责任保险公司,长安责任保险的经营范围主要以责任保险为特色,并通过对高技术含量的责任保险产品创新与开发,拓展责任保险覆盖的领域,发挥责任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如在关系到民众身心健康的食品安全方面,长安责任保险先后研发了“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商品责任保险”、“校园方餐饮场所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多个涉及到城乡、学校、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险种,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舌尖上的安全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8月7日通报:2013年第二季度,国家卫生计生委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共收到全国食物中毒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38起,中毒1457人,其中死亡24人。这些数据再一次给人们敲响了警钟——“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食品安全责任险随《食品安全法》的出台而诞生,属于比较新的一类险种。“将其比作食品安全治理的‘保障器’十分恰当。”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李峰讲道。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由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企业投保,在保险期间内,因被保险企业及其雇员的疏忽或过失导致消费者发生食物中毒或感染其他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事故;顾客摔伤、烫伤、撞伤、电梯运行突发事故;火灾、爆炸等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依据保险责任负责赔偿。但是对被保险企业自身过错、诚信缺失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质量问题,如使用非法原料、违规使用添加剂等,保险公司是免赔的。
为多方提供保障
  给食品安全上“保险”,在国内早有先例。据李峰介绍,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在济宁、潍坊等地进行了试点,收到良好效果。
  李峰告诉笔者,通过试点发现,食品安全责任险主要作用在三个方面:一是食品安全事故中的受害者将直接得到保险公司的及时赔偿;二是加强企业抵御食品中毒、消费者伤亡赔偿等各种突发事故的能力,从而保障企业正常运行;三是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可以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协调处理事故,化解社会矛盾,减轻政府部门的压力。
  李峰认为,中国食品安全亟需引入一种可行办法进行风险转嫁。而在目前的市场实践中,保险是最有效、最成熟的风险转嫁方式。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企业和政府耗资11.1亿元,仍难以覆盖27万多名受害患儿的赔偿,并且这大部分赔偿由政府承担。李峰介绍说,2011年8月,我省一餐饮企业在长安投保,年交付保费1500元,参保额度30万元。2012年8月,60多人在该企业餐馆就餐后出现不同程度的上吐下泻等食物中毒现象,该餐饮企业很快就收到了保险公司的赔款,并及时支付中毒人员医疗费用,获得了市民谅解。
责任意识待加强
  李峰告诉笔者,在国外,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投保率超过50%,而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虽推行多年,但投保率不足10%,且主要集中在出口产品上。究其根本,偏低的投保率与食品企业的保险意识淡薄有关。虽然不是强制保险,但济南市将在食品企业中大力推行该险种。去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同时,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将保险机制引入食品安全管理。目前,济南市食品企业可向太平洋和长安责任两家保险公司申请投保,力争年内各区都有至少两家企业投保,逐渐实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全市覆盖,真正做到为百姓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李国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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