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地气”的征求意见不妨再多些
2015年06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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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曙明
  “您说《城市市容管理条例》怎么改,人大喊你来提意见。”《齐鲁晚报》6月26日的报道说: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听取了《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初审后通过网络正在征求市民意见,时间截止是7月10日。
  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讲话中说:“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应当说,市人大常委会就《条例》征求市民意见,体现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践行。条例制定过程“接地气”,制定出的政策才能“接地气”,这种问计于民的征求意见不妨再多些。在此,笔者也试着提几条建议。
  山泉河湖是泉城特色,可时下沿街竖立的那些大型广告牌却不同程度地遮蔽了泉城特色,甚至成了违章建筑及藏污纳垢的遮挡牌,因此建议《条例》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在城区道路两侧禁止竖立大型广告牌,以此来让泉城展现其靓丽的自然风情。
  维护法律尊严要让法律具有可操作性,如果内容不周延,可操作性就会被打折,因此,修订《条例》应当围绕着周延进行细化和完善。
  违法成本低导致了违法现象多,这是社会各界的共识。《条例》中规定的“擅自在建筑物顶部空间搭建棚屋、鸽舍的;擅自在公共空间堆放物料或者设置经营设施的;擅自利用城市道路附属设施架设线路、设置广告牌”等,仅是处50元至200元不等的罚款,实在是太轻微了,建议适当加大处罚力度。
  遵守法律靠自觉,执行法律靠职责,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则是执法人员的失职渎职。对此,《条例》虽然也作出了相关规定,但追责条款太过笼统,因此,建议对失职渎职行为作出明确处罚规定,以此来督促执法人员更好地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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