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爬大货,家长该吃黄牌
2015年06月30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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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绍德
25日晚,无影山西路附近,两名十四五岁的熊孩子一时好奇爬上了一辆正在行驶中的货车。后来,感到害怕的两人又相继从行驶中的货车上跳下,不慎摔伤。(详见《齐鲁晚报》27日C03版报道)
最近几年,未成年人意外伤害的发生率快速上升,但似乎并没有引起家长的足够重视。从见诸报端的种种未成年人意外伤害悲剧中,我们所看到的,大都是因为父母在履行监护职责时不够认真所致。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已明确了未成年人的权利和保护原则,其中第二章“家庭保护”第十二条还专门对家庭教育提出明确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然而,由于该法律规定比较笼统,再加之缺乏有效的执行力,并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我们看到,很多家长不仅平时很少对孩子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教育,还疏于对孩子的管理,孩子们岂能不频频闯祸?
作为孩子监护人的父母,履行监护职责决不能三心二意,也应该把这次“熊孩子”闯祸当成一次“黄牌警告”,在日常生活中管教好自己的孩子,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切实担负起法定的监护和管理责任。特别是暑期临近,孩子的安全问题更应引起监护人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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