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10日内可提建议
2015年06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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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如果对这一建设有意见、建议、要求等,可以自今日起十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31-66675981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31-66573324 E-mail:wxg.a@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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