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代步车上路 不可再任性
菏泽治理驾驶代步车等车辆上路现象,发现后按照机动车无牌上路先予查扣
2015年06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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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6月29日讯(记者 张建丽) 日前,菏泽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市区大队大队长张俊福携相关科室负责人做客市长热线,期间回答了市民关注的问题。据悉,目前菏泽驾驶证考试必须通过驾驶培训机构训练后才可报考,而对驾驶代步车等车辆上路行驶的,按照机动车无牌上路先予查扣,后经鉴定分类处理。另外,针对城区主要路口,近期将组织一次实地调研,优化路口信号配时方案,提高路口车辆通行能力。
  “听说驾照可以直考了!我不想通过驾校报名,能自己单独练车,参加考试吗?”热线电话中有市民咨询此问题。张俊福介绍,因驾驶技能训练用车和占用道路是影响社会安全行为,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和道路使用教练车,因此目前应当通过驾驶培训机构训练后报考。
  有市民反映城区有些信号灯时间设置不合理,绿灯时间太短。交警部门表示,针对城区主要路口,近期将组织一次实地调研,优化路口信号配时方案,提高路口车辆通行能力。对于牡丹路升级改造已完成,是否安装护栏的问题,工作人员表示牡丹路计划安装机非护栏,正在研究护栏的样式、尺寸等具体事项,之后将进行政府招标。同时,南京路与淮河路交叉口、人民路与永昌路交叉口、黄河路与光明路交叉口、黄河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计划安装信号灯,已向政府申请资金。
  对于人们关注的电动三轮、四轮车上路行驶问题,菏泽市交警支队班子成员、车管所所长庞道宏介绍,当前,绝大多数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以及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四轮电动车非法生产、销售、上路行驶等问题,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对驾驶代步车等车辆上路行驶的,按照机动车无牌上路先予查扣,要求当事人出具车辆相关手续,经有关部门鉴定后根据情况分类处理。
  凡是购买汽车,车辆所有人为逃避税收、管理,向厂家购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合格证》,以代步车名义,未悬挂车辆号牌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以机动车未悬挂号牌依法扣留机动车,并依法进行处罚;凡是无《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合格证》,且属于组装、拼装、报废代步车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以驾驶拼装、报废车依法扣留驾驶证,收缴车辆,并依法进行处罚;凡是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合格证》、且车辆属于代步车上道路行驶的,告知此类车辆的技术标准要求远低于机动车,只适合在场(厂)内以及其他封闭区域运行,不具备上公共道路行驶的安全技术条件,及此类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严重危害,责令其不得继续上道路行驶,否则将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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