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第一次调解
□莒县法院城阳法庭书记员李丹
2015年06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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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9日中午,我像往常一样开完庭,从审判庭走出来准备到楼上去拿庭审笔录时,忽然听到门口有人大声地喊我:“你,就是你,我就是要找你!”我转过头,看到一个三十来岁的妇女进来了:“大妹子,我是来感谢你的,真的太谢谢你了!”
  我想起来了,她是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姓崔。6月16日下午,法庭审理崔某与杨某离婚纠纷一案。还没到开庭时间,我看到原告崔某情绪特别不稳定,我在逐步了解了基本案情后,为防不测,就把原告单独叫到调解室里,劝说,疏导,稳定她的情绪。同时,让被告及被告的家人在室外等候,先不让双方当事人见面,防止矛盾激化。
  通过和原告进行了十几分钟的攀谈,了解到原告内心是不想离婚的,只是受不了被告经常因家庭琐事就对她进行殴打、辱骂,气不过才要求离婚的。离开家有十几天了,也特别想念儿子。
  见到事情有了转机,我即刻找被告了解其儿子的情况,被告说儿子不满2周岁,原告离家的时候没有带走儿子,儿子目前在爷爷奶奶处。
  在进行了一番疏导后,崔某激动的情绪稳定了下来,正当即将调解成功的时候,崔某的侄女冲了进来,她指着崔某说道:“姑,这样的男人不过也罢,如果你没出息再回去的话,我打死你!你也别回娘家了,现在什么社会了,谁还挨男人的打?你不嫌丢人,我们嫌丢人!”崔某听了侄女的话后面露尴尬地看着我。
  看看原告哭红的双眼以及期待的眼神,再看看被告脸上那沮丧而又焦急的表情,我知道被告也后悔了,就抓住时机,让原告当面向被告陈述这十几年来的委屈和压抑的情感,说明这次起诉离婚的原因。被告听着原告那几乎是凄凉的陈述,慢慢地将头埋下,不再言语。原告陈述完后,始终未见到被告抬起头来。被告慢慢地抬起头来,眼睛微红,懊悔的说:“都怪我,我该死!我真的知道错了,保证以后都不会再这样了。”
  看双方情绪都已经稳定下来了,我问崔某是否同意和好,跟杨某回去?崔某说要看杨某的表现。崔某离家这些天,杨某一次都没有联系她,她不甘心就这样回去,而且自己的亲属也不会同意她就这样回去的。我让崔某先回去,好好考虑考虑。
  崔某走的时候,还特别嘱咐我说,想要和好不是那么容易,必须要做通她父亲、哥嫂、小姑子等人的工作。我说明白,崔某回去了。我把杨某叫进来,首先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杨某的态度很诚恳,最后我把崔某的话对杨某说了,杨某说:“明天我就带上家族里德高望重的老人,带上儿子,买上礼品,去岳父家负荆请罪。”看着走出法庭的被告,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三天后,就发生了本文开头说的那一幕。
  作为一名书记员,我第一次独立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平时只是看承办法官调解案件,自己负责记录,现在自己进行了第一次“实战演习”,竟然调解成功了,心里真高兴。
  本报记者 王裕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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