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2015年07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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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在本市按规定正常、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缴存达到规定期限;
  (四)本人及配偶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普通自住住房,其中购买住房的应当已交付不低于国家有关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六)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七)申请人、配偶和担保人应当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个人信用状况;
  (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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