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高工资留农村教师是缘木求鱼
2015年08月05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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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骏
最近,有专家在一组报道中提出一个观点,认为要想农村有好教师,先得有让他们获得足以让别人眼红的工资。平心而论,类似的观点不是第一次被认真地提出来,钦佩之余,又不敢苟同,因为生活常识告诉我们,要让农村有好老师难,要让农村老师有高收入更难。
今天农村缺乏好老师有多重原因。最直接的原因是农村孩子大多随着父母进城了,成为“随迁子女”,乡村学校里的学生日渐稀少,甚至前几十年里声势浩大的“希望工程”在不少地方也只能以“学校还在,学生没了”而收场。公共资源配置需要考虑效率,孩子没剩下几个了,继续开办公立学校不会“性价比太低”?同过去不一样,今天一些地方农村教师收入低,是因为地方政府本来就不打算在村里办学校,“撤村并校”后,所剩无几的学龄阶段孩子被安排去中心村甚至镇上上学。为此,一些地方的政府还特意建了住宿制小学和中学,吸引山沟沟的孩子下山接受管理较为规范、教学质量较高的教育,称之为“凤凰下山工程”。当这种教育布局成为主流时,再为留在村里的孩子专门配教师,是否会让有关部门觉得为难?即便教师坚持陪同不肯下山的“凤凰”,政府会投入许多资金吗?没有投入,教师哪来的高收入?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教师的质量问题,最好的办法是不要“撤村并校”,孩子在,学校在,教师在,财政才有“在”的必要。
在另一些地方,孩子在,学校在,教师也在,就是财政常常缺席,所以教师收入微薄。这些地方不是没有好教师,只是评价教师好与否,只能论品格,不能论教学水平。这不仅因为能坚守的多半靠道德,更因为对于学生来说,老师教得好不好还在其次,首先是有没有老师。在这些地方,要解决好老师问题,首先得问问地方主政者财政何以不能足额拨付,以致老师都拿不到像样的收入。
答案肯定很简单:“地方财政吃紧,公务员发工资都成问题了,哪还顾得上老师工资?”不要怪他们忘记了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法定责任,也不要怪他们忘记了“再穷不能穷教育”,因为要公务员履行责任,先得解决他们自己的吃饭问题,在地方财政被称为“吃饭财政”的地方,让官员饿着肚子支持教育,还保证教师拿高收入,要求太高了,不具可操作性。
地方穷是实情,也是无奈,解决办法只有上头多拨些下来。但听上去麻利,实行起来毫无可行性。按照我国财政体制,从中央、省市区、地级市、县级市到乡镇,总共有五级,每级财政有自己的筹资渠道,理论上也对应一定的公共责任。但实际上,在事关民生的公共责任上,层级越高资源越多责任越轻,层级越低,资源越少责任越重。遇到地方发展水平高一些,问题不大,而在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同级财政的教育经费是否能足额拨付就悬了,甚至连上级财政下拨的教育经费都可能被挪用。如此,再说让教师拿高工资,只怕没人敢相信了。
在教育经费已经不够的情况下,各地的资源配置还严重不均衡。在全国范围,像北京、上海这样的特大型城市,公共资源配置密度最大,但同在北京、上海,不同城区之间,教育资源配置也相差悬殊,天价“学区房”就是教育资源过度向特定学校倾斜的结果,更不用说“随迁子女”根本享受不到优质教育资源。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省会城市、地级市和县乡层面。集中资源办好几所学校,是地方主政者“脸面”所系,否则就是“对不起子孙后代”,尤其对不起自己的子孙后代:进不了更大城市的好学校,怎么也得在本地得到相对最好的教育。
总之,乡村缺乏好教师是一个问题,但问题不可能通过提高乡村教师工资来解决。体制的毛病只有改革体制才能破解,把新农村建成了,农村教育才有希望,到时农村教师的问题也就自然解决,这个顺序不能颠倒,否则真成“缘木求鱼”了。(作者为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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