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好事多磨的调解
□莒县法院孙传霞张国强
2015年09月08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上午刚上班,我正在办公室换装准备开庭,一楼大厅打来电话说有人前来送锦旗,我边下楼边疑惑,是谁呢?
刚走到大厅,一位中年妇女手持一面锦旗,略显拘谨地站在那里,经询问得知,她是我承办的一起案件的当事人孙某之妻。她将一面锦旗交到我的手中,对我笑着说:“我家老孙行动不便,让我来感谢法官,要不是您那么耐心地做工作,我们的官司不知僵到什么时候。”锦旗上“案前化解矛盾、办案快捷为民”几个大字,让我回想起调处孙某案件的一段周折经历。
被告卢某租用原告孙某的装载机、翻斗车等机械设备,双方约定了月租金标准。后因卢某迟延支付租金,孙某从工地上将车辆开走,双方未结算。
孙某现身患尿毒症,靠透析维持生命,高昂的医疗费成为家庭的沉重负担。孙某多次向卢某索款未果,起诉到法院。通过庭前阅卷,我知道孙某起诉的依据仅是一份简单的租赁协议,没有履行期限、没有结算价款。
开庭时,被告卢某亦未到庭。我意识到案件不能光凭一方当事人主张一判了事。为避免以一纸判决侵害了被告的合法权益,我打定主意,力争调解。在被告全家居无定所的情况下,多次打电话给被告都无应答,最初的几条短信也石沉大海,我不气馁,坚持用人性化的语言,站在两方当事人的角度,阐法释理,在饭前饭后给被告发短信十余条,这份耐心终于让被告主动应诉,并达成了还款协议。
然而好事多磨,案件又起波折。卢某自外地赶回付款时,不慎将包遗失在车上,钱款证件一并丢失。原告一方更加急躁和怨愤,而被告更加沮丧和灰心,案件再次陷入到困境。
如何在柳暗处觅得花明路?我想还需用真心换真情。在调解过程中,我了解到被告因种种原因陷于夫妻失和、债务缠身的境地,其本人一蹶不振,精神恍惚。
我多年的办案经验告诉我,两个同陷困境的人,不要试图让他们相互可怜,而是引导他们相互支撑,增添一点力量,就有了希望。经过我在中间来回沟通,真心劝说,最终卢某理解了孙某难处,孙某也同意卢某延期付款,双方再次达成还款协议。
就在昨天,卢某将租赁费交到孙某手上。算算时间从立案到案结事了,过去了46天,虽然中间一波三折,但好事多磨,我的努力不但更好地实现了当事人利益,化解了双方间的矛盾,也收获了当事人的一片真情。
作为一名法官,坚持司法为民,在每一个个案中既考虑到法律上公平正义的实现,又要切实为当事人利益考量,在司法中沁入脉脉的温情,才能真正息诉止争,才是一名法官追求之事。
本报记者 王裕奎 整理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