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就医提高报销比例
2015年11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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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0日,家住任城区安居街道的石先生从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出院了,五天前,他因突发疾病被家人送入医院救治。经过治疗,石先生的身体渐渐恢复了。
  住院五天,石先生共花费了13600余元的医药费,经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石先生个人只支付了4200余元,报销比例达到70%。“幸亏参加了居民医保,不然这一万多块钱也不是小数目。”石先生告诉记者。
  “截至10月份,任城区共有18.8万余人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其中居民门诊报销3.12万余人次,居民慢病4.5万余人次,居民住院5.9万余人次。居民医保基金共支出2.23亿元,其中居民大病支出1782.91万元。”据任城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陈振冉介绍,目前任城区各镇街已全面开启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确保居民参保覆盖面实现最大化。
  “2015年全市共有697万参保居民,1至9月份,全市共报销医疗费22.7亿元,参保居民的医疗待遇得到较好落实。”据济宁市社保局居民医疗保险科科长苑立军介绍,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病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住院医疗待遇、普通门诊统筹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分娩医疗待遇和意外伤害医疗待遇等。
  今年开始,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45万元。不仅如此,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一级以下(含一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基本药物费用,支付比例提高10%;在中医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饮片和中医适宜技术发生的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提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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