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不一致保险公司拒付保险金
2015年11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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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1月19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赫霄 邹东亮) 保单上的姓名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保单到期后,保险公司拒绝支付保险金。近日,鲁西公证处接到这样一个业务,经多方调查,帮当事人证明“我就是我”。
  近日,一男子称父母在其年幼时给他投了一份保险,因当时没有上户口,用的是他的小名刘小某,后来上户口时使用了另外一个名字刘文某,而且出生年月日也和保单载明的不一致,现在保单到期,可以领取保险金了,保险公司却因为保单信息和他的身份证信息不一致,要求他出具相关证明才能给他支付保险金,但是户籍部门和其他部门都没有相关记录,都无法给他出具证明,万般无奈之下,他找到公证处,看能否为他证明是同一人。
  公证处询问清楚相关事项,指派公证人员论证了相关办证程序后,外出走访了几位当事人以前的老邻居、亲戚、朋友,甚至费劲周折找到了当事人幼儿园的老师,实地调查核实,确认了当事人所说属实,并依据当事人以及当事人父母的承诺和调查核实的结果出具了公证书,当事人使用公证书顺利办理了保险公司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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