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卡和现金加气咋是两种不同价
律师:涉嫌违反价格法
2015年11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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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1日讯(记者 王小蒙) 周先生在中石油一加气站,用优惠卡加气价格为4.91元/立方米,用现金却是3.98元/立方米。“怎么能执行两个价格呢?用优惠卡反而贵了。”律师表示,天然气执行政府定价,用卡和现金应统一价格,该气站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
  近日,周先生在二环西路泉城花园对面的一家中石油加气站加气时遇到了一件怪事。“天然气牌价是4.91元,用优惠卡加气按牌价收费,用现金结账却给按3.98元/立方米来算。怎么能执行两个价呢,用了优惠卡比现金还贵了不少呢。”
  原来,周先生在2015年初曾办过一张充一万元赠一千元的优惠卡,优惠力度为10%,当时天然气价格便是4.91元/立方米。“这不最近天然气降价了嘛,用现金结账给打八折,用卡却还是按照以前的价格。”
  当时与周先生一起办卡的人有不少,现在周先生的卡上还剩7500元左右。他不禁质疑加气站故意不调表,这种不与现金结账一个价的做法属于欺诈行为。
  刚在该气站加过气的出租车司机张师傅说,他用现金加了大约13.6立方米的天然气。尽管表上是4.91元/立方米,但收费员还是拿出计算器,按照3.98元/立方米的价格,收了他54元。“现在不少加气站价格调成了4.2元、4.3元,这家还是4.91元。”
  记者随后致电该气站一名负责人申先生,他解释说,从11月11日开始该站在做优惠促销活动,现金优惠价格为3.98元/立方米。另外新的优惠卡是充一千返两百,比现金结账还便宜一点。“周先生办的卡是老优惠卡,应执行加气时的牌价,即4.91元。”
  申先生说,由于天然气是政府定价,11月20日开始执行降价后的新标准。但该气站位于销售末端,尚未接到公司调价的通知。“价格也不是我们自己决定的,调成4.2元/立方米是违反规定的。”
  申先生提出一个解决办法,“卡上现有的钱返还90%,扣除办卡优惠的10%,然后再办一张新的优惠卡。”申先生说,当事人要求将卡上现有金额全部返还,要求并不公平,所以加气站难以满足。
  山东泉运律师事务所律师吕作兴说,天然气执行政府定价,用卡和用钱应该是统一价格,现在执行双重价格。“用钱结账就便宜,相当于变相把钱给当事人做回扣,涉嫌违反价格法,可向物价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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