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2日讯(记者 李晓东)11月22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自2015年12月31日起,潍坊将不再为“黄标车”进行环保检验和标志发放,明年起全市所有道路将全天禁行黄标车。
通知中提到,潍坊的柴油黄标车“黄改绿”工作将于2015年12月31日截止,届时将不再受理柴油黄标车“黄改绿”业务。符合改造条件且有治理需求的柴油黄标车车主需抓紧时间进行车辆的治理改造,确保能够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拿到“黄改绿”标志和“黄改绿”补贴资金并完成所有“黄改绿”手续。未改造的柴油黄标车自2015年12月31日起将不得进行环保检验。
自今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潍坊全市共淘汰黄标车63889辆,完成年度淘汰任务的91.25%;拆解报废黄标车20089辆,完成“黄改绿”4459辆,查处黄标车违法行为14.1万起,发放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11612.89万元,发放黄改绿财政补贴5102.06万元。各县市区中,滨海区、高新区、青州市、经济区、峡山区、诸城市、临朐县、寿光市、昌邑市、安丘市、昌乐县已完成年度淘汰任务的90%以上;高密市、坊子区、奎文区、潍城区、寒亭区已完成年度淘汰任务的85%以上。
截至目前,潍坊营运黄标车淘汰率仅为71.85%,列全省地市第8名。同时,部分营运黄标车仅仅注销了营运手续,营运车辆却未报废拆解,存在真注销假淘汰的问题。
按照相关规定,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I及以上标准、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含柴油车)达到国Ⅲ及以上标准,经排气污染检验合格的,以及按规定免予检验的新购置机动车,核发绿色环保检验标志。但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机动车,即使排气污染检验合格,也只能核发黄色环保检验标志。因“黄标车”尾气排放高,对空气质量污染严重,全国各地已相继出台了淘汰“黄标车”方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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