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治霾将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
任期内环境恶化,领导将担责
2015年11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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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环境监管问题,日前,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明确将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划分环境监管责任网格,逐一明确领导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单位、到岗位。

  本报记者 刘雅菲    

行政区域划分网格
每一个网格都明确负责人

  11月济南的空气质量像坐上了过山车,一场降雪降温让济南的空气质量连续几天呈现了难得的“优”,可天气稍微暖和一些,雾霾又卷土重来。没有了老天的帮忙,治霾又得靠人们自己了。
  整治雾霾离不开环境监察执法,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发〔2015〕15号文件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济南的各个县市区要明确和细化各有关部门在环境监管执法中的具体职责,积极支持环保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
  同时,各个县市区还要将本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环境监管网格,逐一明确领导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单位、到岗位。2015年年底前,各县市区政府及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将监管网格划分方案报市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坚持重典治乱
环境违法成本将提升

  在济南环境违法的成本将进一步提升。济南将坚持重典治乱,铁拳铁规治污,采取综合手段,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
  具体来看,济南将充分运用按日连续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手段,重拳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对串通排污单位,恶意提供虚假环评材料、伪造或篡改监测数据的环境服务第三方机构,将依法追究其连带责任;涉嫌犯罪的单位及个人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治理。
查处处罚污染不及时
责任人将被追责

  此外,济南还将落实环境监管问责机制,对网格监管不履职的,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或者接到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后查处不及时的,不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处理、处罚的,对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不受理或推诿执法等监管不作为的,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包庇、纵容环境违法行为或者查处不力、干扰环境监管执法,涉嫌职务犯罪的,要及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同时,济南明确对任期内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质量明显恶化、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利用职权干预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还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同时,济南还将及时发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监督指导重点排污单位公开排污信息和其他环境信息,鼓励一般企业事业单位自愿公开环境信息。定期公开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环境监管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每月公布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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