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排废液20吨四嫌疑人被捕
2015年11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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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1月28日讯(记者 李阳 实习生 张鑫) 10月21日,在章丘普集镇上皋村三号废弃煤井,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往废坑内排放废液,现场操作的4名人员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近日,章丘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普集10·21污染环境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以污染环境罪批准逮捕。
  警方查明四名死者张某德、陈某新、窦某星、路某等四人身份信息,同时通过对死者通话记录和车辆轨迹分析研判,初步查明趁夜偷排废碱液中毒身亡的事实,并将案件源头锁定在淄博。21日当夜,专案组民警奔赴淄博调查取证。
  经查,10月20日,某石化公司工作人员违反废碱液处置规定,通过中介人郭某滨联系车辆,通过中介人殷某珂等三人顺线联系陈某新,使用租用的普集镇上皋村东南某院落处理企业生产废液。21日凌晨,案发场所使用人陈某新、中介人张某德、驾驶员窦某星及路某在偷排废液过程中中毒身亡。
  近日,章丘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对普集10·21污染环境案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周某霞、王某洋、殷某珂、郭某滨以污染环境罪批准逮捕。经调查,上述4名犯罪嫌疑人违反国家规定,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委托他人处置危险废物,导致20余吨危险废物被非法倾倒,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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