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流动不可怕,但基本权利需保障
2015年12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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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日,周秀丽与丈夫一起卖菜。 本报记者 陈玮 摄
     本报记者 刘志浩 陈玮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速度加快,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越来越多,他们一方面为了生活四处奔波,另一方面也为所在城市的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在专家看来,合理的人员流动并非坏事,关键问题是保障好他们在就医、子女上学等方面的基本权利。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外出的农民工为1.68亿人,但其中仅有1%选择了在务工地购房,也就是说,尽管多年打拼,很多农民工仍处于城市和农村来回奔波的“候鸟”状态。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除了高房价的因素外,重要的一点是,这些农民工的基本权利未得到保障。
  “现在很多城市在制定政策时,首先考虑的是‘本地居民’的诉求。”18日晚,对农民工问题有着长期深入研究的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马广海表示,这种政策制定的初衷就带有歧视意味。
  在他看来,住在城市的农民工,同城市居民一样,也要交各种税费,理应享受跟城市“本地居民”一样的待遇。但由于历史及现实原因,很多政策在制定之初就把农民工排除在外,其结果很容易让农民工失去在城市的“存在感”,只能处于漂泊状态。
  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出要以“加快农民工市民化”的方式,加快化解房地产库存。“国家政策很好,但必须解决好如何落地的问题。”马广海说,只有逐步打破城镇户籍、住房、社保等瓶颈,建立综合保障体系,才能让农民工在城市安心扎根。
  据了解,目前世界上不少国家的城市都规定,只要住够一定年限并纳税,就可以成为“本地居民”,并享受相应的权利。在马广海看来,这也应该成为未来解决农民工问题很好的一种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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