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第二次降税青岛可减税四亿
2016年01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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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青岛1月2日讯(记者 潘旭业 通讯员 陈星华) 中韩自贸协定生效后,两国商品在2015年12月20日降税的基础上,1日迎来第二次降税。据青岛海关公布的数据显示,72%的韩国商品和43%的中国商品将获得进一步的关税削减,预计2016年青岛出口商品可减让税款3.6亿元,进口商品可获得税款优惠4900万元。 
  据悉,2015年12月20日中韩自贸协定正式生效后,两国商品开始降税进程。中国对自韩国进口的20%的商品实施零关税,对72%的商品根据规定逐年降低关税;韩国对自中国进口的50%的商品实施零关税,对43%的商品根据规定逐年降低关税。“2016年1月1日,两国商品实施第二次降税,此次72%的韩国商品和43%的中国商品将获得进一步的关税削减,韩国进口的医疗器械、机电产品等商品和中国出口的纺织材料和机械设备等商品将获得更大的关税优惠。”青岛海关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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