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红包被罚”凸显劳动者弱势
2016年01月07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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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剑锋
4日上午10点左右,杨海(化名)所在的微信群里,董事长发了一个红包,他按捺住了内心激动,没好意思吃这第一口螃蟹。接下来,他的不好意思就转化成了庆幸:当天下午,公司下发一纸处罚通知,抢红包的“前三甲”每人罚款500元,理由是上班玩手机。(1月6日《成都商报》)
“上班抢红包”固然不对,但怎么处罚急需拿出制度清单来,既不能搞“口袋”法则,更不能靠老板的“一腔热血”。上班时间“抢红包”确实违反了劳动纪律,但动辄开出500元的罚单,于法有据吗?如此权力化、情绪化而非法治化的处罚,不仅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而且也折射出企业老板的霸道。在如此雷厉风行的“企业文化”之下,恐怕员工的法定休假权或是加班费,也要看老板的脸色了。
事实上,“抢红包被罚”恰恰是当前一些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内,劳资关系的真实反映。就像在“抢红包被罚”事件中,接受采访的员工,显得顾虑重重;至于那些被罚的,更是全都吃了“哑巴亏”。从制度而言,我们不缺法律文本,缺的就是敬畏法律、执行法律、依法维权的意识,而这种意识的培养,显然不能完全依靠被罚员工的“觉醒”,而是要有股为弱势者撑腰的力量。这股力量足够强,老板也就不会使出引蛇出洞的招数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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