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乡镇街道将设“安监办”
2016年02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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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2月22日讯(记者 陈玮)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乡村安全生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山东将设立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管理。在环境保护方面,乡镇(街道)相关机构将加挂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
  根据通知,我省明确设立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该机构原则上为行政机构,主任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兼任。据悉,乡镇(街道)“安监办”的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管理,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和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方面,我省将整合乡镇(街道)有关职责和人员编制,设立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该机构原则上为行政机构,主任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兼任。
  在环境保护方面,我省提出,在加强完善县级环保部门按区域派驻监管执法机构的基础上,乡镇(街道)相关机构加挂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明确专职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是: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配合县级环保部门按区域派驻的监管执法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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