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去年立查职务犯罪255人
2016年02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记者 张琪 

  “既不让腐败分子经济上捞好处,更不让其逍遥法外。”2月19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上,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连才在报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时这样说道。他说:“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 
  段连才说:“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全年立查职务犯罪嫌疑人255人,同比增加8.1%;其中大案要案241人,立查县处级以上干部14人,科级干部53人;立查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等职务犯罪123人,国企人员损公肥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职务犯罪22人。”
  他还说:“为了强化打击力度,综合整治腐败犯罪的,净化社会风气,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既严肃查办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犯罪128人,又坚决查处腐蚀干部、影响恶劣的行贿犯罪25人。” 
  坚持追赃追逃一起抓,依法追缴赃物赃款1.5亿元,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1人,既不让腐败分子经济上捞好处,更不让其逍遥法外。 
  报告中提到,坚持贪贿渎职一起办,依法查办国家工作人员不作为,玩忽职守,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65人。 
  此外,检察院还坚决惩治危害民生民利的犯罪,包括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专项监督行动,查处医疗卫生、教育就业、城建拆迁等领域职务犯罪80人,立查国家工作人员虚报冒领、贪污侵吞渔船燃油补贴、林业贴息贷款、征地补偿款等职务犯罪65人。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