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实施进口新规水果出口商注意了
2016年02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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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22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高慧) 印度尼西亚《关于进出口新鲜植物源性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于2月17日正式实施,今后,往印度尼西亚出口水果的企业得注意了。 
  据了解,该规定要求对出口印尼的新鲜植物源性食品建立严格的准入体系、监控措施和安全限量标准,涉及蔬菜、水果、谷物、坚果、豆类等103种植物源性食品,覆盖了我国85%的输印尼食品农产品。印尼是山东水果的最大的出口市场,2015年山东出口保鲜水果64493吨,占出口水果总量的四分之一,该新规的实施将可能对山东水果出口产生较大影响。 
  为积极应对印尼新规,降低对出口水果产业的影响,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建议:政府应加强对出口水果企业的引导,大力推进示范区建设,规范水果基地管理,建立可靠的原辅料供应渠道,从产品源头控制有害物质残留;帮扶企业加强市场开拓力度,及时了解出口印尼最新政策及动向,对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允许使用范围和限量保持高度关注,保证货物顺利通关,避免货物滞港或退运;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的联系,高度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高风险意识,积极应对国外技术壁垒,尽量避免由此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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