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白受损车”无异于再度“爆炸”
2016年03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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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圣祥

  年前举办的一场车辆拍卖会,再次将天津港爆炸受损车辆带入公众视线。短短数小时,约150辆“大切诺基”和“牧马人”全部被拍走。近日,又有一批“指南者”、“大切诺基”在天津市京门大道中电物流仓库低价公开售卖。销售商通过与维修点合作翻新、开贸易公司发票等方式将受损车“洗白”。(2月29日《新京报》)
  在天津港危险品爆炸事故后,超过两万辆车严重受损,包括大众、克莱斯勒、雷诺等多家车企都曾公开承诺,不会允许受损车辆流向市场。这些承诺言犹在耳,如今却有大批爆炸事故受损车“洗白”流入市场,实在令人震惊。要知道,就连克莱斯勒自身都认定“该批车辆不可能通过维修手段达到乘员安全操作和使用的标准,故这些车辆及其所有部件均应全部销毁”。那么,将受损车洗白并推向市场,就不只是可耻的失信行为,而且是将商业利益凌驾于公共安全之上。
  的确,市场上总有那种贪得无厌的商家,所以,爆炸事故受损车被改头换面流入市场,一点儿都不稀奇,稀奇的是,为何这些车仍能获得“洗白”的机会,通过拍卖等途径堂而皇之地进入流通领域?天津港爆炸事故的教训已经足够惨痛了,难道还要让这些受损车辆继续去危害社会?
  不让受损车辆流入市场,不能只是相关企业的自觉行动,它必须纳入统一的行政监管之下。试问,这些车辆流入市场在程序上是否合法?相关监管部门有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那些声称一万元就能挂牌的中介,又从哪里来的如此底气?事实上,类似教训我们早就有过。2008年毒奶粉事件后,含有三聚氰胺的毒奶粉,之所以在两三年后再次流入市场,就是因为监管的不力。
  当年毒奶粉事件后,销售终端只见召回公告,企业库房只见封存报道,却鲜有销毁毒奶粉的公开信息。在生产与销售的中间环节,在未被严格监管的各个领域,大量有毒奶源被私下隐藏和买卖;加之运动式执法讲求速战速决,治乱循环重复上演。于是,事件发生几年后,还会不时传来毒奶粉死灰复燃的消息。真的不希望在天津港爆炸事故发生几年后,再不断传出余祸未了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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