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友巷议
2016年03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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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刘女士在泉城路红尚坊一家名叫维多利亚的婚纱馆交了200元定金,想拍摄一套写真。可是写真还没拍呢,这家婚纱摄影馆就关门了。由于定金有效期有三年,婚纱馆关门很久之后刘女士才得知。之后,她多处投诉,却发现想要回定金几乎成了一件不可能的事。(详见14日《齐鲁晚报》“交了定金拍照,婚纱馆却关门了”)

  定金未退
岂能说走就走

  @曲征:婚纱馆经营者要搬到别的地方或者要转行从事其他生意,谁也无权干涉,但前提是应该将顾客的拍照定金退还给顾客。理由很简单,婚纱馆尚未提供拍摄服务,怎么能携顾客的定金说走就走呢?由于种种变故,婚纱馆经营者说不定是仓促搬家,焦头烂额之间也可能忘了客户的定金还没退,但是经营者不是健忘症患者,也没有任何理由将顾客的钱据为己有。而要退掉定金并不难,只要在原来经营的地方写上搬迁后的地址与联系电话,问题就很容易解决。
商家动辄跑路
哪来的胆儿

  @悠然:其实报道中提到,最让刘女士感到头疼的是,她在投诉的时候四处碰壁。“工商所和派出所都说得找对方,我去咨询律师,律师说因为钱太少,打官司也不值当。”在我看来,市民遭遇欺诈消费后,相关部门不是积极密切联动,相互协调帮助受害市民维权,而是推诿扯皮急着撇清责任,很是令人不解。一些商家可能正是看到了相关部门的“弱点”,才敢一而再再而三地欺骗普通市民。相反,如果相关部门能够积极行动起来,及时将涉嫌欺诈消费者的商家绳之以法的话,相信谁也不敢造次。
一次失信
不妨处处受限

  @静嘉:据笔者留意,类似的商家失信乱象,俯拾即是,尤其是网购、团购等兴起,隐形陷阱增多,理赔起来像闯关游戏。年初朋友在网上团了个婚纱照,价格比实体店要便宜一半,拍出来后效果大打折扣,他想要维权投诉,既没有证据,也不知该找哪个部门。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应积极提速与完善,多些主动回应,多些跨界合作。以婚纱馆关门为例,可联合征信机制限制其今后的经营资质或金融贷款;也可进行报备,部门之间联动共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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