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等电子产品去年投诉最多
微信、淘宝购物也成重灾区
2016年03月15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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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14日讯(记者 张玉岩) 14日,济南市工商局召开济南市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消费维权发布会,会上济南市工商局、食药局、旅游局、物价局、质监局及卫计委发布消费投诉案例及分析。
2015年济南市工商部门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42736件。其中,投诉20637件、举报1750件、咨询2034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1.56万元。消费投诉20637件,与2014年相比增加11903件,增幅为136.28%。
消费者投诉的问题相对集中。2015年,受理涉及质量、售后服务、合同的投诉分别为13183件、1186件、36件。涉及居民生活、服务消费成为投诉热点。2015年,受理居民生活类投诉前五位的商品类别是:家用电器类3311件;日用百货类2918件;通讯器材类2536件;交通工具类2282件;装修建材类828件。排在服务消费投诉前五位的服务类别是:修理维护服务类1941件;居民服务类1181件;餐饮服务类423件;住宿服务类284件;中介服务类162件。
消费争议涉及金额大幅增加。2015年,受理消费投诉涉及争议金额1330.21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767.2万元,增幅为136.27%。平均每件消费投诉的争议金额为0.064万元/件,与2014年基本持平。
济南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强介绍,2015年家用电子商品类产品占投诉首位,全市消协组织共受理家用电子商品类投诉908件。家用电子商品投诉热度不减,主要表现为:销售人员隐瞒商品信息,以合约机充当非合约机销售;手机出现死机、白屏、自动关机等问题,商家不履行相应的“三包”义务;长时间不提供备用机,影响消费者正常使用;手机维修过程中被偷换零件。保健品消费欺诈成为顽疾。保健品销售人员多数不提供公司名称、固定营业场所、营业执照等有关信息,没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日常推销只靠电话联系,为调查取证造成困难。
同时,消费投诉也出现新问题,汽车消费类投诉案件不断上升。合同约定不规范、购车后商家不提供合格证;搭售保险、投保金额与实际价格不符,商家从中收取差价等都是汽车消费投诉的重点。
远程购物成为消费者投诉重灾区。除了以往网络购物和电视购物外,朋友圈的微商也正在成为消费投诉的难点。“大部分微商是个人对个人的交易行为,且微商纳入政府监管的时间并不长,尚存在很多问题。一方面不少微商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实物与宣传不符;另一方面,从微商购买商品,需维权时常遭遇举证难和索赔难的问题。”
济南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强说,远程购物一直以来是消费维权的难点。“从2016年3月15日起,中消协开通全国远程购物消费维权绿色通道,消费者远程购物遇到质量问题,可先向当地消协投诉,通过中消协系统发往商家所在地消协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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