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出台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意见
“十三五”期间市城区每年实现空气质量改善10%以上
2016年03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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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3月14日讯(记者 李军 通讯员 杨小川) 聊城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自2016年起,“十三五”期间市城区每年实现空气质量改善10%以上,确保环境空气质量到2020年基本达到二级标准。
  市城区重污染企业实施停产和“退城进园”,昌润金热电有限公司3月15日供热结束后停止生产,不再启用。市城区内其余废气排放企业也要于2016年底前全部完成“退城进园”。
  燃煤机组提前建设废气超低排放工程,完不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的锅炉不得生产。
  建设清洁煤配送中心并投入运营。2016年上半年,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全部建成清洁煤配送中心,取缔无照经营的煤炭经营商户,民用清洁燃煤实现统一配送。
  进一步加大燃煤锅炉淘汰的力度,2016年第一季度,要完成时间城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任务,2016年10月底前全面淘汰建成区及工业园内2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大力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2016年年底前,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四个重点行业全部建成挥发性有机物去除率不低于90%的治理工程。
  进一步加大扬尘污染防治力度。道路扬尘,市城区保洁工作拓展到四条外环路;建筑扬尘,各类建筑施工工地必须全面达到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盖率、场地洒水保洁率、密闭运输率、进出车辆冲洗率等六个100%的标准,对于未达标且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地一律采取停工、罚款等处罚措施;堆料料场扬尘,全市所有堆料料场落实围挡、覆盖、洒水、保洁、防风扬尘及运输车辆冲洗等扬尘措施;餐饮油烟,市城区所有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消烟除尘净化设施,坚决防止露天烧烤死灰复燃;禁烧工作,严厉查处建成区内树叶、垃圾焚烧行为,采取网格化管理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加到夏秋季节秸秆禁烧工作力度;绿化工作,开展聊城市建成区补绿治裸工作,6月底前完成裸露土地整治工作,确保建成区实现“黄土不见天”。
  进一步推动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对油品质量或油气回收装置达不到要求的加油站依法处罚、停业整顿;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严查行动,对超标、无标、黄标车辆依法采取限行及处罚措施;2016年年底前,市城区公交车辆全部更换为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出租车全部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遥感监测,2016年上半年市城区至少建设3处遥感监测点。
  严格控制新建污染项目,市主城区及周边禁止新建废气排放工业项目(使用清洁能源除外),制定全市燃煤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完成2016年消减127万吨燃煤的任务。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从严审批废气排放项目,严格控制废气排放总量,对没有达到排放标准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准投产。
  另外,记者从环保部门了解到,目前《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2016-2017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已经编制完成。计划提出,包括聊城在内的省会城市群,到2017年将禁止销售、燃用散煤。另外,城市建成区降尘强度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30%以上。2017年底,全面取缔未使用环保型无烟烧烤炉的露天烧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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