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修改不可搞“文化强拆”
2016年03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2日提出,将重点清理整治“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地名是基本的社会公共信息,切不可因长官意志或眼前经济利益而“任性”修改。
  “任性”的改名举动,暴露出一些地方官员用权上的“霸蛮”。一些地方秉持“图响亮傍大款”的心态,受短期经济利益驱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名人吃名人”,肆意修改延续千年的地名;有些地方官员甚至把改地名当做搞封建迷信的手段,如某地因“骆马湖”有“落马”的谐音而要求改为“上马湖”。在缺乏认真分析和科学论证的情况下,领导大笔一挥,想怎么改就怎么改,根本不考虑地域文化的传承和群众的意愿。
  地名是承载历史和凝聚认同感的“容器”。诚然,对于那些带有歧视性的地名,该改还是要改。但在改名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法规操作,重视民主决策的程序,尊重民意吸纳民智,绝不能让地名遗产被“文化强拆”。(据新华社3月23日电,作者郑昕、欧甸丘)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