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为高校直招士官学生补偿学费20余万元
2016年03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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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8日讯(记者 李楠楠) 28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为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参加士官直招,提高部队士官人才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烟台市自2015年起,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含定向生)施行国家资助。即在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如补偿金额高于国家助学贷款金额,高出部分退还学生。
  首批资助对象有三类:第一类是2015年8月1日直接招收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第二类是2012年9月入学参加定向士官培养、2014年12月入伍实习、2015年7月下达士官任职命令的高校毕业生,第三类是2013年9月入学参加定向培养、2015年12月入伍实习已拿到正式入伍通知书的高校学生。目前,烟台市已为符合条件的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补偿学费186000元,代偿贷款20626.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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